学尔森合作举办北京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开学仪式
学尔森合作举办北京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开学仪式
学尔森合作举办北京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开学仪式
11月24日,学尔森北京学校与中国建筑总公司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开学仪式。
本次建筑工程专业培训班,培训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2年3月14日《关于公布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17号)公布的第一批名单中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与学尔森教育合作组织开展,培训师资全部是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聘请的具备中建协核发的师资证书的业内专家,受到了知名建筑企业的积极团报,以及广大一级建造师个人的踊跃报名学习。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的规定,培训对象包括:所有注册期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一级建造师;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所有逾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已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
开学仪式上,班主任向参与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欢迎,并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就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学时、考勤、考务等的要求与安排情况为各位学生一一做了说明。
此番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安排,严格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安装协会及其它牵头单位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定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学生需完成120学时的课程,并进行一次测试,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结业测试的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及格以上者为测试合格,将获颁继续教育合格证。考勤制度上学员要保证120学时的课程。每天,将安排在上午、下午的培训中各进行一次考勤登记与管理工作第七天晚上安排了必修课结业讨论和考试,所以当天晚上还将进行一次考勤。
本期培训是为期7天的必修课课程科目,为周末业余班。针对不少学员提出“在工作岗位上承担重要的工作,可能在一期培训中达不到100%的出勤率,怎么办?”的担忧和疑问,班主任作了仔细解释。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的培训工作将实行滚动开班模式,计划在北京城南、城北交替开班,在包括海淀区、朝阳区、东直门、丰台区等地区循环上课,同时开设的授课形式将会有工作日班、周末班和集中授课班等。继续教育学员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与需要,自行选择上课时间和地点。
此次继续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的形式,同样获得了学员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接受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可以根据工作时间安排,自由选择班次,累计修完要求的课程并通过考试即可。如果学员在培训期间不能完整的参加一期的培训或临时请假,可以联系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将会做好记录,并安排下一期或其他分校相同课程的培训。只要学员的考勤卡上盖满相应数量的出勤章,即可评定为出勤合格。
充分考虑建筑领域广大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如果学员在整个培训中因故缺课二天以内的,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的前提下,学员可以申请先参加当期考试。只要考试成绩合格,同样可以拿到当期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在下期培训时学员根据要求补足相应的学分即可。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元月份班将于2013年1月7日-12日正式开班,该班是以集训班的形式脱产集中授课。
11月24日,学尔森北京学校与中国建筑总公司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开学仪式。
本次建筑工程专业培训班,培训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2年3月14日《关于公布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17号)公布的第一批名单中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与学尔森教育合作组织开展,培训师资全部是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聘请的具备中建协核发的师资证书的业内专家,受到了知名建筑企业的积极团报,以及广大一级建造师个人的踊跃报名学习。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的规定,培训对象包括:所有注册期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一级建造师;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所有逾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已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
开学仪式上,班主任向参与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欢迎,并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就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学时、考勤、考务等的要求与安排情况为各位学生一一做了说明。
此番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安排,严格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安装协会及其它牵头单位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定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学生需完成120学时的课程,并进行一次测试,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结业测试的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及格以上者为测试合格,将获颁继续教育合格证。考勤制度上学员要保证120学时的课程。每天,将安排在上午、下午的培训中各进行一次考勤登记与管理工作第七天晚上安排了必修课结业讨论和考试,所以当天晚上还将进行一次考勤。
本期培训是为期7天的必修课课程科目,为周末业余班。针对不少学员提出“在工作岗位上承担重要的工作,可能在一期培训中达不到100%的出勤率,怎么办?”的担忧和疑问,班主任作了仔细解释。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的培训工作将实行滚动开班模式,计划在北京城南、城北交替开班,在包括海淀区、朝阳区、东直门、丰台区等地区循环上课,同时开设的授课形式将会有工作日班、周末班和集中授课班等。继续教育学员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与需要,自行选择上课时间和地点。
此次继续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的形式,同样获得了学员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接受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可以根据工作时间安排,自由选择班次,累计修完要求的课程并通过考试即可。如果学员在培训期间不能完整的参加一期的培训或临时请假,可以联系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将会做好记录,并安排下一期或其他分校相同课程的培训。只要学员的考勤卡上盖满相应数量的出勤章,即可评定为出勤合格。
充分考虑建筑领域广大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如果学员在整个培训中因故缺课二天以内的,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的前提下,学员可以申请先参加当期考试。只要考试成绩合格,同样可以拿到当期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在下期培训时学员根据要求补足相应的学分即可。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元月份班将于2013年1月7日-12日正式开班,该班是以集训班的形式脱产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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